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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赌债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?(转)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高明易    时间: 2011-3-16 17:18
标题: 赌债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?(转)

赌债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?

案例:

丁某与汤某于三年前结婚后不久,丁某染上Dubo恶习,欠下赌债2万余元。汤某在屡劝无效的情况下,提出离婚。丁某也同意离婚,但在财产分割时,丁某认为这2万余元赌债应由双方共同承担。汤某则认为,赌债不属于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债务,因而不愿承担。赌债是否属夫妻双方共同债务?

分析:

  我国《婚姻法》第41条规定:“离婚时,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,应当共同偿还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,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”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即共同债务,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、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。

    比如,婚前一方借款所购置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,为购置房屋等财物所负的债务,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。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贯彻执行<中天策民共和国民法通则>若干问题的意见(试行)》第43条规定:“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,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,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。”但是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》,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,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:一、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,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;二、一方未经对方同意,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;三、一方未经对方同意,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,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;四、其它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。

赌债是丁某私下所欠借款,不属于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债务,因而应由丁某个人清偿。此外,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,赌债属于非法债务,不受法律保护。如果丁某不愿归还赌债,汤某完全可以不予清偿。


作者: 捌陆老虎    时间: 2011-3-16 23:06
这个男的真不是东西
作者: 高明易    时间: 2011-3-17 23:12
这个男的真不是东西
5 G& v* f' S( Z  }捌陆老虎 发表于 2011-3-16 23:06 [img]http://ww[img]http://ww[/img][/img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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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Dubo会人什么事都做出来啊,脸皮已经变得不重要了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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