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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大荔:两好友为彩票25万奖金归属问题对簿公堂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shm2009    时间: 2012-3-11 14:40
标题: 大荔:两好友为彩票25万奖金归属问题对簿公堂
中奖前
& p& j- w/ |) n2 ~    还说“中奖了请吃饭就行”0 ~- s# D" J! E8 p" t; c
    大荔县许庄镇村民马某,被朋友告上法庭,这让马某烦恼不已。双方对簿公堂,这一切都源自一张中了25万元大奖的“刮刮乐”。+ ^5 j: u( O3 `, W4 S2 [
    3月8日,记者见到马某,一说起中奖的事,他就十分苦恼。3 H' q* e( u/ o5 b! Y, R+ C
    马某说,去年11月18日,他和好友孙某、张某一起到大荔县城买东西。同行的还有他的妻子和孙某的妻子,共5人。当日下午1时,孙某和张某先到大荔县东大街的一家彩票投注站,很快,他也到了这里。+ L6 {, ?9 ?7 I
    “我先花了30块钱买了一张‘宝石之王’刮刮乐,中了50元,兑了20块钱和3张10块钱的‘十倍幸运’刮刮乐。”马某说,他33岁,这3张卡是根据自己的年龄、生日选的,彩票尾号分别是12、28、33。
% y! s% m+ Y2 M4 Y    马某介绍,自己当时拿走了两张彩票,然后把尾号为33的彩票让老板娘暂时保管(行话叫做“押宝”),然后去研究“大乐透”。, Z. @( q6 \* T
    “就在这时,孙某让张某帮其买了一张彩票,随后递给了我让我刮开。孙某还对我说‘中奖了请吃饭就行’。”马某说。谁知,孙某递给马某的这张彩票真的中了20元。马某拿着这张中奖的彩票兑换了其他两张彩票。然后,马某又将此前押在老板娘处的尾号为33的彩票取了回来。3 E/ d7 W  O( ^) Z$ Q* ^2 b
    马某讲,自己随手给了孙某一张。于是,两人在彩票点当场刮奖。谁也没有想到,那张尾号为33的彩票中了25万大奖。* |% Z' _  T# V5 j
    中奖后) F: [- S" R& [: b
    税后20万两人都想全要
# @+ v# U, p  B- o    中奖当天,马某和哥哥、堂弟以及孙某、张某共5人,一起到西安市领奖。但已是下午下班时间,没能领到奖金。
# ~# f' _5 _! x! }+ e: H. [9 r    “中奖当天,他(即孙某)啥也没提。但第二天早上,他来到我家,要求分一半奖金。”马某苦笑着说,自己当时拒绝了,在四五天后,孙某又打电话来说“给分一万就行”,他再次拒绝。此后,两人再没联系。
  b, {9 P8 n: a9 G2 i6 p( T% O    然而,去年12月23日上午,马某接到法院开庭的通知,这时,他才知道自己被朋友孙某告上了法庭。( ^& q+ y' N! ]% H
    另一好友张某也卷入案件做起证人。3月8日下午,记者试图从审理此案的法院了解具体情况,未果。
) P3 V8 d3 D9 p; i    “这个大奖要支付5万元的税。孙某要求得到税后的20万元。”马某说,这个要求自己不能接受。“当天接到法院通知,就对我家进行了财产保全,扣押了我的轿车,冻结了我家账户。当时父亲刚下葬,母亲有病都没钱看。”马某觉得自己很委屈。
* c" _2 w7 X0 O0 E  i    彩票中心只认票不认人6 K5 G: }& x; C2 R1 L* @5 r3 L. P% T& M
    据记者了解,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,孙某的说法与马某大相径庭。诉讼状中,孙某认为中了25万元的彩票,并非是马某最初买的3张中的一张,而是自己买的,只不过是自己委托马某刮开的而已。
2 }% ~4 i9 i$ p    孙某在诉状中要求法院判决彩票奖金税后的20万元归自己所有。3月9日,记者费尽周折联系到孙某哥哥,但他称,孙某手机号已更换,他也不知道。彩票中奖诉诸法院的事,他称“不清楚”。
7 O4 j: x+ i+ q) g5 s& F# r1 A. C( E    渭南市城区一家彩票投注站老板介绍,这种彩票是一种全新的网点即开型福利彩票,不挂名、不挂失。彩票中心只认票不认人,不管是谁只要拿到这张彩票都可以兑奖。
. j8 ^& h1 x0 M5 n/ @# h    律师9 {+ d& \3 i1 I0 R
    一般谁持有谁拥有" A2 X" o0 _/ T* E
   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举会认为,彩票不记名,一般谁持有谁拥有。如果像孙某没有拿到彩票,主张自己的权利,就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是委托购买了这张彩票。如果委托购买,一定要及时拿到彩票,自己保管,自己兑奖,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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